单人单次购买退热药品 不超过3天用药量

厦门日报 2022-12-24 09:02:41

2022-12-24 09:02:41

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前提下,药店的退热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可以采取拆零的方式进行销售,这是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缓解群众购药难而推出的举措。药店落实情况怎么样?昨日上午,湖里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鹭燕大药房等药店拆零药品专柜进行检查。

昨日上午9时,在鹭燕大药房(台湾街店),工作人员正在做相关药品拆零销售的准备工作。在该药店的拆零销售专柜,记者看到,里面已经摆放了两个存放拆零药品的小药箱,以及拆零药袋、一次性医用手套、剪刀、酒精棉球、镊子等基本的拆零工具。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12粒装的布洛芬为例,现在拆零销售,按照每人6粒的量,就可以满足两个人的用药需求,避免囤药带来的浪费。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的通知要求,对含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双氯芬酸钠的单方和复方口服制剂等退热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可实行拆零销售。记者现场了解到,除抗原检测试剂目前暂时没货外,布洛芬、复方氨酚烷胺片、扑感敏等药品都将进行拆零销售。“在拆零之前,执业药师会对拆零工具仔细消毒,然后进行分装,确保药品不受污染,同时门店严格将拆零数量录入系统,做好拆零销售记录,保证拆零药品销售工作有序开展。”药店现场负责人表示。据了解,拆零药品将根据原先的药品单价及实际销售的数量进行定价。

通知要求,消费者单人单次购买相关退热药品不超过3天的用药量(液体制剂单人单次只能购买1瓶)。“这主要是因为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如果长期服用,都可能会损伤肾功能,不能过量也不能长期服用,用于退烧的话,这两种药都不能连续使用超过3天。”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科科长李少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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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销售拆零药品

应使用专用药袋

除按规定限量销售外,市场监管部门还要求药店做好拆零销售台账,记录内容包括拆零起始日期和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拆零药品销售时应使用专用药袋,并在药袋上写明药店名称和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用法、用量及产品批号、有效期等内容;拆零销售期间药店还应保留药品原包装和说明书,以供购药人查阅、拍照,提醒其对症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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