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全面排查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
国家医保局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针对群众就医中遇到的医保不合理限制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据介绍,根据群众反映以及前期调研情况,本次排查重点聚焦群众最为关心的五5个问题。5个问题可以分为3类:一是住院医疗服务方面。是否存在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总额预算/总额控制不科学不规范且缺乏合理调整机制,以及是否存在对患者住院天数作出具体限制,导致推诿病人、分解住院等情况。二是门诊医疗服务方面。是否存在医保对参保患者用药规定具体天数或金额上限,导致医疗机构不能或不便于开具长期处方。三是医保考核管理精细化方面。是否存在医保直接搬用有关部门管理指标作为医保部门管理指标,如住院、门诊次均费用、药占比等,导致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误认为是医保部门的管理规定。
“从部分网络媒体、群众来信来访等反映看,仍有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推诿拒收参保患者、强制患者中途出院、拒绝为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开“长期处方”等,理由是医保总额不足、医保规定住院天数上限、开药天数上限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参保群众的获得感。从核查情况看,绝大多数情况下当地医保部门要么并无此类规定,要么仅仅是照搬了其他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这位负责人表示,医保部门将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集中排查清理,缓解直至解决此类问题。
《通知》对完成好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一是找出找准问题。要求自下而上,深入群众,采取座谈走访、信访渠道、舆情监测以及监测监管等多种渠道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二是精准分析问题,明确问题原因,做到三个明确:明确问题的性质,厘清是制度层面的问题,如制度上存在不合理限制,相关制度政策不配套不协调等;还是工作层面的问题,如政策不落实、政策执行变样等;或是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欺诈骗保问题。明确问题的层级,厘清是国家或省级还是统筹地区的问题。明确问题的主体,厘清是医保部门的问题,还是其他部门的问题,或是医疗机构执行中的问题。三是有针对性逐一限时解决问题。对于医保部门的问题,属于制度政策的,要立即着手制度政策改革完善;属于工作不落实或执行走样的,要立即整改落实纠偏。属于省级医保部门责任的,省级医保部门要抓紧研究,限时完善政策措施;属于国家医保局责任的,要形成书面意见上报;属于其他部门或医疗机构的问题,要向社会作好解释,并立即准确向相关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建议。属于违法违规甚至欺诈骗保的,要加强基金监管,加大查处曝光力度。
按照《通知》部署,排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2022年12月底前,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根据具体情况逐一落实整改措施。二是2023年1月31日前,省级医保部门汇总全省情况,形成全省排查和取消医保合理限制的整改情况报告。三是2023年2月底前,国家医保局开展工作督导和调度,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各地排查及整改实际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有突出成效的地区予以表扬和肯定,对未解决实际问题、走过场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