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倡导“非必要不做核酸、非必要不查核酸”
记者从市防控办获悉,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经专家研判,决定自12月21日起,优化调整核酸政策,倡导“非必要不做核酸,非必要不查核酸证明”。目前,所有医疗机构已不再查验核酸证明(住院部、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除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经营性场所也不再查验(进入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仍需查验)。
市民若有疑似症状可采用抗原自测,阳性的可通过“美丽厦门智慧健康”或“i厦门”微信公众号上的抗原自测登记平台上传结果。目前,抗原试剂已投放市场,市民可通过“i厦门”预约平台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