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帮你问:20年前用假名字登记结婚 如今领不到养老保险怎么办?
市民汪先生询问,他的母亲任女士20多年前来厦门打工,当时觉得自己的名字不太好听,于是用了个假名字办理一个假身份证,并在厦门登记结婚。几年前,任女士的丈夫因为某些原因落下了三级残疾,没有劳动能力,家庭的重担全落在任女士的身上。如今,任女士希望能通过缴交养老保险,给老年生活多一份保障。但是由于当年使用了假名字在厦门登记结婚。于是这手续迟迟办不下来。汪先生想知道,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汤智琦:任女士的情况,应当先解决婚姻登记信息问题,再去办理养老保险。任女士的行为涉及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使用假名字假身份证办理的婚姻登记是虚假的,应先作撤销处理,再持真实证件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认定婚姻无效被撤销,那任女士20多年的婚姻关系就变成非法同居关系,儿子汪先生也成了非婚生子女,这影响到了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根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向人民检察院提请监督或向民政部门申请更正婚姻登记信息。这样既不会影响他人,任女士的问题也可以迎刃而解。
二是用假名字办理假身份证并使用的,可能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或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任女士在20多年前办理假身份证的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我们想要提醒大家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1.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2.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3.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有以上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使用虚假材料办理婚姻登记的可能被列入失信当事人名单,由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