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自家树木为何被判刑?
据南国早报报道,近日,广西宾阳县法院宣判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男子卢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雇人砍伐自家种植的11.7亩的林木,蓄积量为75.4立方米,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了破坏,造成涉案林木资源生态服务功能损失价值为1.3万余元。最终,卢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1.5万元;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1.3万余元,支付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费6000元并公开道歉。
砍伐自家种植的林木,因此构成犯罪被判了刑,在一些人看来有些不可思议,认为这一惩戒措施过于苛刻。但实际上,这只是依法追责。也就是说,依据法律规定,即便是自己种植的林木,同样不可以随意砍伐,而是需要依法取得许可证,按规定采伐。
我国《森林法》明确,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
我国《刑法》也明确,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即哪怕是砍伐自己种植的树木,只要是未经许可而滥伐的,都可能涉嫌犯罪。
法律之所以对林木采取如此严格的保护措施,主要在于森林资源是地球上最重要的资源之一,是生物多样化的基础。其能够调节气候、保持水土等,还有净化空气、消除噪音等功能。每个人都是森林资源的受益者,也理当有足够的保护意识。对此,世界各国也都有类似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除了国有林场中生长种植的树木属于森林资源外,个人在承包地中种植的树木也是森林资源的重要部分。且在很多地区,个人承包地中种植的林木占据了当地森林资源的绝大部分。如不实行许可采伐,任由随意砍伐的话,森林资源就有可能遭到毁灭性破坏。
当然,在具体操作中,相关部门也并不是采取一刀切的做法,禁止砍伐所有林木。
如根据《森林法》,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以及城镇居民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均归个人所有。且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无需取得许可。
随着法治宣传和普法力度加大,林木不能随便砍伐,而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也成了一个法律常识。但不乏还有一些人怀着侥幸心理或其他心理砍伐自家林木,导致面临严厉的法律责任。这起砍伐自家树木被判刑的案件,就是再次对此发出警示。
在此方面,基层组织或者主管部门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其不妨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纠正滥采滥伐行为。此外,还应为居民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对符合采伐条件的及时办理许可手续,从而避免非法采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