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征求意见!厦门大型桥梁隧道管理办法将修订,主要有四个方面修改→

厦门晚报 2022-11-18 09:44:34

2022-11-18 09:44:34

根据今年市政府立法计划安排,拟对市政府规章《厦门市大型桥梁隧道管理办法》进行修改。为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近日市司法局发布《厦门市大型桥梁隧道管理办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

《厦门市大型桥梁隧道管理办法》于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指出,因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深化、上位法的修订,以及我市大型桥梁和隧道的数量不断增加,对管养工作的范围和要求发生变化,有必要启动修改工作。相比于现行的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修改。

一是完善大型桥梁、隧道管理目录的编制。依据征求意见稿,大型桥梁隧道目录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市政主管部门编制并公布,拟删除“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要求。

二是完善大型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禁止行为的具体规定。除了原有的禁止设置广告等非交通标志、在隧道内吸烟或者抛掷火种、在大型桥梁上垂钓等行为,拟增加禁止擅自敷设、擅自在大型桥梁上从事吊装作业。

三是删除现有大型桥梁隧道通行费收取与缴纳的相关条款。我市自2019年5月1日零时起已停止收取“四桥一隧”车辆通行费,多个相关条款因此失效,拟删除。

四是为贷款或者集资修建的大型桥梁、隧道收费预留制度空间。征求意见稿中增加规定——“利用贷款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隧道,依法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向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的,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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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前可提意见建议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今年12月8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就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fgqs@xm.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厦门市司法局立法处(邮政编码:361009)。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建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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