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聚焦:实地开展督导排查 推动新规落地实施
11月1日开始,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新规落地的情况如何?近期,集美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等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集美区天阳路的厦门永福星保健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虫草和西洋参片剂等保健品。企业负责人介绍,新规出台前,企业施行的是GMP质量管理体系,就是由质量受权人对企业运行安全负全责,新规出台后,他们结合具体要求,增设了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制定了《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和《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从检查情况来看,企业在人员配备、制度制定上做得都比较到位。
厦门永福星保健品有限公司食品安全总监 黄志辉:结合我们公司原有的GMP运行体系,新规升级为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整个体系,更好地排除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集美工业学校,食堂的用餐师生数量达到了7000多人。督导检查中,执法人员查看了食堂后厨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计划安排表,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聘任书,总体情况较好。执法人员督促食堂负责人,在日后的经营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应当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协助负责人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作为长效运行机制。集美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接下来,他们还会组织辖区所有生产企业及部分重点食品经营企业参加新规的线上培训,并选取规模较大、食品安全管理较为规范的企业先行先试,做好示范引领,对拒不履行主体责任的企业,他们将依法严厉查处。
杏林市场监管所杏林中队中队长 黄陈敏:如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没有按照制度、配备、培训、考核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话,我们会依据食安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会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