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新规实施半年 厦门处置各类投诉2500多件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办法》中明确,厦门全市养犬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管理,并把岛外四个区的城市建成区纳入重点管理区。《办法》实施半年多了,我市的养犬执法工作开展得怎么样呢?
今年7月份,有市民投诉在集美涌泉创业园区里,常常有一只流浪犬四处乱窜,由于园区里车来车往、人流量大,不仅扰民,犬只本身也容易出危险。接到投诉后,城管执法人员来到园区,找到了这只正在四处闲逛的狗。
集美区城市管理局灌口中队执法队员 程朝熙:在(犬只)颈脖处我们可以扫描,来确认其是否有办理养犬登记证,那经过我们现场的一个扫描,我们确认该犬只未办理相关的养犬登记证。
由于暂时找不到主人,执法人员现场收容了这只狗。没几天,狗的主人联系上了执法人员。原来,狗的主人将狗寄养在母亲家里,但是疏于看护,导致犬只四处乱跑。由于养犬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被依法罚款500元。
集美区城市管理局灌口中队执法队员 程朝熙:第一个没有办理养犬登记证,第二个没有给该犬只打相关的疫苗,第三个就是我们现在集美区作为全区都是重点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携带犬只外出,犬只是必须要办妥养犬登记证才可以,并且就是他没有拴绳也没有看护。
新修订的《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厦门全市养犬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管理,岛外四个区的城市建成区,纳入了重点管理区之列。在重点管理区里,禁止携带尚未办妥养犬登记证的犬只到户外活动。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新规施行之前,遇到类似的行为,他们大多以劝导为主,在新规施行以后,有规可循有法可依,遇到类似的违规养犬行为,他们也加强了执法。五月份以来,城管部门加强了对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的执法力度,处置各类投诉共2513件。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三大队养犬专班负责人 蒲怀泉:目前我们岛内岛外6个区,都成立了养犬管理办公室,每一个中队设置了两名养犬执法的主要负责人,我们在这个养犬执法过程中面临着一些取证难入户难,就是说调取相关信息比较难的这种情况,依靠我们公安、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的部门,联合联动来更有力地去查处相关的违法行为。
城管部门表示,下一步,他们将通过公益广告、入户宣传等方式,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联合公安、农业部门深入居民小区,提供上门办证、免疫服务,并将在重点管理区里,加大对犬只扰民、违规养犬、不文明遛犬等违法问题的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