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不是监视,物业不能用小区探头满足偷窥欲

北京晚报 2022-11-04 10:43:20

2022-11-04 10:43:20

小区装监控的目的,毫无疑问是为了保障业主的安全。从进小区门到电梯近乎无死角的监控,也的确起到了震慑不法人员的目的,降低了刑事案件发生率。可在有的小区,小区业主的一举一动竟被物业密切监视、详细记录,并沦为相互之间的谈资。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住在成都市高新区的业主李龙,曝光了“誉峰遇见”小区物业公司——宁骏物业监视业主的证据。聊天记录显示,从2021年2月起,李龙在小区及周边的行踪被监控拍下后,物业公司值班人员会专门调取有关他的照片和视频,并在群聊里汇报,如“昨晚上大帅21:07分出门遛狗,21:20分回来的......”此外,一些年轻女性业主穿着睡衣出现在楼道、电梯的照片,以及几点会友等信息,也时不时被发在监控群中。

在监控群里,李龙被称为“大帅”。图据北京青年报

小区业主的安全感全无,徒剩下不寒而栗。将心比心,如果几点出门、遛狗多久、路上跟谁打招呼了、在家里待了几个小时才离开等等日常活动,屡屡成为别人信手拈来、了解精准的影像画面,相信任何人碰上这事儿都会觉得堵心,甚至心惊肉跳、坐立不安。9月28日,李龙决定报警,并说服了提供截图证据的前主管去派出所作证,目前警方已经立案。

不安,是因为个人信息泄露往往挂钩家庭财产安全和家人生命安全。再说,谁又愿意自己的一举一动被别人偷偷端详、品头论足呢?业主花钱请物业公司,为的是提升自己的居住体验。反观这家物业公司,拿着业主的钱践踏业主的隐私,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都显然超出了正常工作的界限。《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保安服务中安装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随意把监控图像或录像放在网络转载,已经涉嫌侵犯业主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事件中还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据李龙说,得知自己被监控,还是因为物业的一名主管离职后主动联系他,告知了相关情况。若非如此,李龙及其他受害业主恐怕现在还被蒙在鼓里。也有很多网友留言称,类似的情况并不鲜见,甚至是物业服务圈里公开的秘密。这也提醒监管部门,既然工作性质决定其窥探业主隐私如此便利,监管之手就必须加强安全技术防范能力,防范物业职权被滥用。本该治安无忧的监控区域,不能成为个人信息保护的权益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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