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最新通报!划定高风险区146个,新增“红黄码”定点医院

福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22-11-03 16:33:04

2022-11-03 16:33:04

11月2日

福州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2例

无症状感染者81例

全市划定高风险区146个

中风险区156个

……

刚刚,福州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图片

一、基本情况

11月2日,福州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2例、无症状感染者81例,治愈出院本土确诊病例1例。目前,全市划定高风险区146个,中风险区156个,到期解除中风险区1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1.进一步增强服务基层组织力量
截至11月2日,全市先后派遣39555名干部,全脱产下沉基层当好“服务员”。接下来,市里还将持续选派干部支援四城区和闽侯县,充实到基层抗疫一线,重点做好风险区群众的管理服务,服从社区(村)的统一安排,明确任务、排班值班,协助开展核酸检测、信息录入、秩序维护、环境消杀、买菜送药、垃圾清运等工作,切实做到“让干部多跑路,群众少操心”。


2.进一步提升“红黄码”患者医疗服务
在设立晋安区医院作为四城区“红黄码”定点医院的基础上,增设闽侯县红十字医院作为闽侯、仓山、高新区的“红黄码”定点医院,同时确定了一批市级转会诊定点医院,具体是:市一医院、市二医院为综合性转会诊医院,市一医院、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为儿童转会诊医院,市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为孕产妇转会诊医院,今后,还将根据群众需求适时调整。


3.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工作

先后印发《关于在党建引领“无疫小区”创建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关于居家办公党员、干部就地转为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的倡议书》,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喊起来、跑起来、手动起来,示范带动各类群体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家喻户晓、喜闻乐见,录制社区防疫顺口溜音视频,通过卡口喇叭、音响,每天循环播放抗疫政策。用好微视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推广防疫顺口溜、致党员干部的一封信等内容,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会上

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注的问题

进行了回应

↓↓↓

Q
疫情发生以来,不少人的生活受到了影响。请问民政部门对困难群众特别是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方面采取哪些举措?
A

自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坚决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积极行动,下沉一线,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社会救助帮扶工作。主要举措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时刻关注封控区域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生活状况。组织动员基层干部、村(居)组织、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等,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摸清中高风险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底数,掌握其基本生活需求。截至今天,中高风险区内民政保障对象419人,均已纳入县、乡、村三级重点关注、巡访、帮扶范围。目前全市累计探访巡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6557人次。


二是切实保障各类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一)关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今年10月份已及时足额向全市70703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发放社会救助保障金,共计6216.84万元。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县(市)区在本月上旬提前发放11月份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二)关于低保边缘人口。及时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目前共为包含低保边缘人口在内的74914名困难群众每人发放50元物价补贴,共计发放374.57万元。(三)关于残疾人。今年10月,全市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9万人,发放补贴资金1154.3万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万人,发放补贴资金505.5万元,以上两项补贴资金当月共计发放1659.8万元。(四)关于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市共有2778名,按散居每人每月1400元、集中供养每人每月1800元的标准,10月份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230余万元。


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正在指导乡镇(街道)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并积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受疫情影响暂时找不到工作、得不到家庭支持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因实施管控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及时在急难发生地实施救助。对中高风险区范围内的急难型临时救助申请,采取先行救助、后补手续的方式加快审批和救助速度。根据疫情影响程度,临时救助采取发放现金、物资、生活必需品和防护用品等多种方式实施。另外,继续协同人社部门、残联推进“暖心活动”,为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阶段性困难的未参加失业保险、未纳入低保的援助对象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截至目前,临时救助该类对象12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6.96万元。


借此机会,我们也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倡议:


如果您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请尽快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社区反映;如果您有发现此类的亲友、邻里,请积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并与当地民政部门取得联系,让他们第一时间得到救助。让我们携手齐心,共抗疫情,一起为困难群众筑起坚固的保护屏障。


Q
针对个别人员利用互联网编造涉疫虚假信息、散布谣言等违法行为,以及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扰乱正常的疫情工作秩序。请问,对此公安机关有何举措?
A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众志成城、共克时艰,营造了全社会同心抗疫的良好氛围。但在工作中,公安机关也发现,极个别人员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网络上发布、转发不实涉疫信息,甚至制造传播谣言,引发群众恐慌和不满情绪,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机关还发现,极个别人员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命令、决定,不主动参与核酸检测、不落实隔离管控措施、故意隐瞒行程、参加聚集性活动等,干扰了正常的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造成了疫情传播扩散风险。


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亮剑出击、依法打击。自10月22日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立案查处涉疫违法行政案件59起,处罚违法行为人78名、单位6家,立涉疫刑事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在此,通报两起案例:


案例1:10月26日至10月30日,周某(男,49岁,福清人)未按照福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通告的要求,在所在辖区村干部多次通知下,仍无故拒不进行核酸检测,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2:11月1日,刘某访(男,38岁,福州人)、原某善(男,53岁,福州人)在网络社交平台先后传播不实疫情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全市公安机关继续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突出“快、准、严、实、细”要求,以精准灵敏的前端预警、无缝对接的中端协作、畅通高效的末端落地,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方舱医院、集中隔离点、核酸采样点、中高风险区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巡查密度和力度,及时发现处置不安定因素和风险隐患,全力支撑流调溯源、隔离转运、核酸检测、封控管控、民生保障等工作,以最快速度遏制疫情传播风险。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信息发布和信息转发需谨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