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两则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住房公积金可直接付首付

厦视新闻 2022-10-29 20:04:46

2022-10-29 20:04:46

昨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两则惠民新政——进一步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出台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我市进一步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根据昨天发布的通知,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我市将实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预付制”,购房职工无须先行自筹资金,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向开发企业支付首付款,有效缓解职工购房资金压力。

要提醒的是,购房职工已经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不能再以购买本套房产名义申办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给予更多支持。租房方面,多子女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租住市场性租赁住房已在我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备案的,可按照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购房方面,多子女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限额内,其可贷额度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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