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国豪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指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二十大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努力在全面履行人大法定职责上展现新作为,在加强人大党的建设上取得新成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勇毅前行,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用好宣传平台载体,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平台作用,积极向身边基层群众宣传宣讲二十大精神,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人大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会议听取《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修正草案)》的说明和初审报告,《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草案)》《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草案)》《厦门经济特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若干规定(草案)》《厦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2022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审查报告,我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公办幼儿园建设、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发挥侨资源优势助力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促进就业和破解企业‘用工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