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资金管理办法》发布
近日,新版《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资金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办法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扩大政策使用范围,增加企业获得感。
由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等联合出台的新版《厦门市企业应急还贷资金管理办法》,相比旧版扩大了服务对象。借款人范围扩大至“工商登记在厦门,因经营发展需要,有临时资金周转需求的本市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合作机构也从“商业银行”扩大至“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及金融租赁公司”。此外,新版《办法》还扩大了业务品种,“贷款”范围包括,在保证资金封闭运作并能及时归还企业应急还贷资金的前提下,合作机构的所有信贷产品。
同时,新版办法还取消单笔申请金额及申请次数的限制,优化联审事项流程。对于因特殊原因,应急资金使用可能超出15个工作日使用期限的,从三方联审简化为两方联审。
据了解,厦门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应急还贷资金的受托管理机构,截至目前,已与超30家机构开展合作,服务企业超610户,累计放款超1000笔,金额合计超3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