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印发意见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 缓解老城区停车难

厦门日报 2022-09-15 09:36:12

2022-09-15 09:36:12

利用市民停车时空错峰这一“潮汐”特性,让车主错峰错时停车,盘活闲置资源,利用存量车位来解决停车难,实现停车位资源的最大化利用,我市正在进行这样的探索——近日,厦门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厦门市关于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广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进一步缓解老城区“停车难”。

重点在思明湖里推广

《指导意见》指出,厦门要搭建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汇聚全市错时共享车位数据,向社会实时免费开放,最大化发挥停车公共服务平台的公益化服务能力,确保停车供需双方高效衔接,让市民群众停车更加便利。运用大数据手段强化诚信制度建设与管理,约束超时、逃费、乱停车等行为,做到“诚信停车,文明共建”。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在思明区、湖里区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推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会议展览场所、医疗卫生服务场所、文化体育场所、教育(中小学校)场所、国有企业办公生产场所、社会(住宅、商业、办公、酒店、宾馆)的停车设施错时共享。

先行推出一批示范工程

先易后难,政府表率。《指导意见》要求,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做好表率,按《指导意见》要求先行推出一批错时共享停车示范工程,做到“能开尽开”。逐步在社会停车资源中推广错时共享。

其中,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开放,至2022年年底,在岛内增设不少于5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试点),并按相关机制做到“能开尽开”。原则上具备条件的会展、卫生、文化、国有公共体育、国有企业办公场所等场所均应错时共享开放。2022年,在岛内增设不少于5处国有企业办公生产场所停车设施错时共享(试点),并逐步推广。

此外,在社会停车资源方面,以社区为单位,重点针对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酒店、宾馆等单位,开展停车供需摸底调查。街道、社区统筹协调,按自愿、就近原则形成停车资源错时共享清单。社区搭建协商平台,在充分考虑停放需求、空闲时段、收费价格、管理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共享车位数量、位置、共享时段、收费价格、收费方式以及违约处理办法,停车共享双方自主协商签订共享协议。

推进步骤

今年10月31日前

我市全面摸底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会议展览场所、医疗卫生服务场所、文化体育场所、教育(中小学校)场所、国有企业办公生产场所和社会停车设施资源,动员各场所管理主体积极申报,形成确定错时共享场所的总量清单。

今年11月1日—明年1月31日

各场所运营方将对错时共享场所进行投资改造,各场所管理主体配合、指导,同步根据各场所情况制定运营保障方案。同时,我市将规范错时共享费用执收,指导错时共享场所安全保障工作。

明年2月1日—明年3月31日

各场所将根据自身运营保障方案,人力、物力、管理制度“三到位”,停车资源实时数据联网汇入市级智慧停车数据开放平台,向社会高效共享开放。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