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亲子案件执行难题 海沧法院首创“父母责任清单”

厦门日报 2022-09-04 08:19:20

2022-09-04 08:19:20

离婚后该如何履行“父母责任”?如何保障儿童的权利?不及时支付抚养费、阻挠探视……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办,法院又该如何解决?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两起相关执行案件,应用该院首创的“父母责任清单”,巧解亲子案件执行难题。

据了解,“父母责任清单”是以实现儿童权益为核心,围绕离异父母是否履行父母责任而设计的正负面评价内容。清单囊括父母在亲子关系中能否依判决保障子女利益、及时给付抚养费、积极配合探视、分享子女成长信息,是否存在亲子离间行为、是否配合强制亲职教育等细化内容。该清单由海沧法院首创,通过亲职教育人、程序监理人、家事法官、心理咨询师、社工等进行动态评价,贯穿涉亲子案件的审判执行全流程。

案例1

面对面交流调解

引导双方达成共识

阿春和阿杰(均为化名)2016年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婚生女由阿春抚养,阿杰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2022年7月,因阿杰已拖欠两个月抚养费未支付,阿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阿杰拖欠的抚养费。

收到案件后,承办人第一时间联系阿杰了解原因,阿杰称其离婚后多年来一直积极履行抚养义务,但阿春却不配合其行使探视女儿的权利,双方因此发生矛盾。为此,承办法官传唤双方至法院面对面座谈,围绕双方日常沟通、抚养费支付、亲子关系建立及孩子成长分享等“父母责任清单”内容进行细致调查,初步认定双方为“可合作父母”,引导双方达成为期一个月的暑假短期探视试行方案。

阿杰当场履行全部抚养费,探视情况犹胜预期,双方矛盾有效缓和。

●法官说法

对此类亲子案件的执行,在对双方的父母责任意识进行初步评估后,海沧法院通过“教育引导+前置和解”程序,促使双方达成短期“探视+抚养”试行方案,使离婚双方回归父母本职责任,以子女利益为先,建立合作意识,从意识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共同为未成年子女营造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案例2

采取拘留手段

促使女方履行义务

阿东与叶子(均为化名)于2017年7月经海沧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后阿东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叶子在寒假期间将孩子交付给阿东抚养。该案立案后,法院先后三次组织双方在法院就孩子交接问题协商调解,但双方家庭积怨较深,均未能成功交接。执行过程中,叶子称愿意配合,但实际上以孩子不愿意、孩子生病、阿东有过错等为由消极对待。对于叶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第三次交接失败后,法院当即作出对其拘留15天的决定。

法院作出拘留决定并执行拘留措施后,叶子的家属配合法院将孩子交给阿东,本案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本案中,母亲叶子完全有能力将孩子交给其父亲在寒假期间抚养,但拒不履行,海沧法院通过对叶子采取拘留措施的方式,最终促使她履行义务。亲子案件执行第三步即通过“直接执行+强制惩戒”,督促离异父母自觉履行生效裁判,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轻则拘留,重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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