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洽会期间 厦门加强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管理
为确保第二十二届投洽会安全顺利举行,今天,市公安局、中国民用航空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联合发布通告,将在9月3日至12日期间,对厦门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理。
受到临时性管理的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等有人驾驶航空器;无人机、航空模型等无人驾驶航空器,以及热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空飘物。未经依法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厦门行政区域内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飘物。因应急救援、气象探测、人工影响天气及投洽会宣传等活动,确需起降民用小型航空器和升放空飘物的,应按规定及时报请民航厦门安全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
公安机关将会同民航、气象、体育等部门依法落实相关安全管理监督责任,必要时,可对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依法采取临时封存措施,对有关起降点和升放点予以临时关闭。对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等违法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