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50万元塑身没效果 女子起诉美容店
不打针、不吃药、不运动,就能让您获得完美身材,您相信有这样的塑身产品吗?一女子为此前后花了50多万元,却没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于是将美容店告上了法庭。近日,思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为追求美而引发的纠纷。
去年3月的一天,肖女士路过禾祥西路的一家美容店时,被店外的广告深深吸引,并因此认识了经营这家美容店的一对姐妹。美容店的经营者告诉肖女士,通过穿戴专属的模具塑形,只要3个月,就可以让肖女士的身材变得更加苗条有型。之后,他她们还给肖女士看了各种所谓的真实客户照片。无一例外,这些客户身着塑身衣一段时间后,身材都变得更加曼妙。肖女士动心了,不久后就支付了近6万元的“身材打造费”,购买了多套塑身衣。
原告委托代理人:原告与(美容店)达成(口头约定),通过被告一(美容店)向原告打造管理,使原告能达到身材抗地心引力,前凸后翘,胸部变大的这样一个目的,而购买被告一的瘦身产品以及售后服务。
穿戴了一段时间的塑身衣后,肖女士感觉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但美容店声称,如果肖女士想要更进一步塑造出曼妙身材,就要购买店内更高端的产品。在美容店经营者的各种推销下,肖女士没能抵挡变美的诱惑。从去年3月到今年的1月,不到一年的时间,肖女士多次调整塑形方案,支付塑身模具和身材打造款共计50万5055元。肖女士原本认为,通过美容店的打造,自己能够变得更美,但快一年过去了,肖女士发现自己的身材并没有太大的改变,她认为美容店以及经营者在宣传商品和服务过程中,构成消费欺诈。肖女士要求美容店和它的经营者返还全部钱款并赔偿损失,共计202万220元。
在法庭上,被告美容店以及经营者的代理人表示,美容店对店内的服务项目进行宣传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而且,美容店长期从正规厂家进货,不存在产品虚假的情况。美容店经营者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身材巨变的图片,是基于客户使用后反馈的真实情况,并没有夸大宣传。因此,他们认为美容店并没有误导肖女士,也不存在消费欺诈。
被告委托代理人:双方在合同当中早已注明,此塑形调整属于物理塑形,不能改变骨架大小,不能拉长腰杆,塑形同时需要在双方的配合下能达到效果,原告对自己会购买什么产品,接受什么样的服务,必须就此配合进行什么样的事项,被告这边都是有清楚跟明白地告知的,并且原告自己也是清晰的。
对于这个说法,原告一方并不认同。那么,究竟哪一方的说法能得到法院支持呢?目前,这起纠纷还在审理中,我们栏目也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