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厦门发布新规 新建住宅区应配套托育服务设施
这几天,托育服务的设施建设问题受到了媒体的关注。3岁以下的婴幼儿,因未到上幼儿园的年龄,需要专门的照顾。“谁来育,怎么育?”往往成为不少家庭的难题。尤其是随着“全面三孩”政策的实施和家庭结构的改变,婴幼儿照护服务难题更加凸显。如何满足现代家庭对于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呢?我市向来重视这项工作,采取了多项举措积极构建多层次托育服务供给体系。近日,市资源规划局等部门就发布了《厦门市托育服务设施配置导则》,在完善规划和配套建设方面提出明确的要求。具体有哪些规定,我们一起去了解。
根据《导则》要求,托育服务设施,是经有关部门依法登记、备案的,为0-3岁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未来厦门的城市生活区应完善托育机构布点,以满足居民需求。
《导则》提出,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指标为4.5个。新建城区和包括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及安置房居住区在内的新建住宅区,应按照每千人不少于10个托位的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托育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标准的,按照每千人不少于6个托位的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托育服务设施和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等合设。
《导则》明确,重点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存量服务功能变更等方式,参与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在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区、产业园等用人单位所在地,若满足0-3岁婴幼儿超过20人的,宜开设一处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拥有0-3岁婴幼儿数量超过20人的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医疗机构、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大型企业等用人单位自办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在托育机构的布点上,应满足就近入托、方便接送的要求。其中,在城市生活区,结合有关规定,托育机构属于五分钟生活圈居住区配套设施,根据实际情况按需配建,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新建居住区应当规划建设与人口密度及人口增长相适应的托育机构;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完善托育机构布点,满足居民需求。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中应当统筹考虑托育机构建设。在产业集中区,可根据实际需求,鼓励配置相适应的托育机构。
此外,《导则》还明确了托育机构的审批办法。在完整的一万人管理单元内,应保证每个万人管理单元的托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总量不低于900平方米。优先考虑在社区服务中心内设置建筑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的托育服务设施,包含居住、商业、办公、工业等在内的其他用地中,托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总量不低于300平方米。
【新闻观察:《导则》回应关切 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我市的资源规划部门发布的这份《厦门市托育服务设施配置导则》,在完善规划和配套建设等不少细节上,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可以说是干货满满,对此,你怎么看?你的观察是什么?
在我看来,这份有关托育服务的《导则》,是厦门为推进生育支持措施,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从这些年公布的人口出生数据不难看出,从2018年以来,我国人口增长持续放缓。近两年,受疫情影响,这一情况更加突出。而让不少育龄女性生育意愿持续降低,甚至是不想生孩子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婴幼儿无人照料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目前我国实行的是3到6岁的学前教育。3岁前的孩子怎么办?谁来带呢?这一问题困扰着不少的家庭。从目前的现状来看,3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基本都由社会力量供给,而由于供需失衡,托育机构良莠不齐。城市中,大量家庭有托育需求,但供给明显不足。而这次我市发布的这份《导则》,从托位建设标准,托育服务设施,托育机构的布点、审批等各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接下来,如果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都能按照这一《导则》来落地实施,我想,困扰不少家庭已久的孩子无人照料的问题,将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
【厦门多措并举促进托育服务发展】
那么,目前我市婴幼儿托育服务现状如何?采取了哪些举措来促进婴幼儿照护和托育服务发展?我们继续来看新闻。
据介绍,截至去年11月底,我市0-3岁婴幼儿有12.63万。我市已建立了全市婴幼儿照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实施方案,托育服务有了较好的开端,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当前托育服务既面临需求不断扩大、投资快速增长的发展机遇,也面临设施缺口大、运营成本高、人才供应不足等挑战。目前,全市326家托育服务机构可提供1.5万个托位,每千人托位数达2.8个,提前完成每千人托位数2.5个的年度指标,正朝着“到2025年,确保我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的目标迈进。
除了规划和配套建设方面,我市也从多角度、多方面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普惠投入、给予托育补助、鼓励国企办托、实施税费减免、节约运营成本以及加强金融支持等,争创全国第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市。在构建多层次托育服务供给体系方面,我市积极探索打造多样化托育服务,支持国企建设托育服务设施或开办托育机构,支持民办幼儿园开办托班或转型开设托育服务,利用公共资源开办托育服务设施等。另外,还加快托育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托育行业监管体系,促进托育行业健康发展。
【新闻观察:托育人才培养亟需更多关注】
托育设施建起来了,没有专业人员提供相应的服务,似乎也不行。对此,你的观察是什么?
一个生育友好型社会,离不开普惠、稳定的托育行业的支持。除了托育设施设备必不可少外,专业的人员也至关重要。刚刚新闻当中也提到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托育服务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人才供应不足。建一处托育设施,只要有资金,有场地,并不难,而要培养托育专业人才,没有个三五年的时间,恐怕不行。因此,接下来,亟需提上议事日程的是托育领域的人才培养。比如,在普通高校或者职业院校调整学科设置,培养托育相关人才。另外,在继续教育培训等方面,是否也能在托育人才培养上有更多的倾斜?
就像当前养老行业从业人员的付出与回报常常相距甚远,接下来,针对于需求如此广泛的托育行业从业人员,在这方面能否看到一些改善?过去,托育机构长期处于边缘地带,既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教育系统,也不属于母婴保健的卫生系统,缺乏有效监管和行业规范。幼托班、日托点等托育业态也是良莠不齐,接下来,对这一行业的监管我觉得也要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