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提高粮食自给能力 培育多元市场主体

厦视新闻 2022-08-26 19:45:44

2022-08-26 19:45:44

在上午举行的分组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厦门经济特区粮食安全保障规定(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推动粮食安全立法,是我市保障粮食有效供给、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的重大举措,是我市在粮食安全保障领域从政策治理趋向法治治理的标志性转变,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实际意义。

提高粮食自给能力 培育多元市场主体

我市粮食播种面积较少、总产量不高,如何提高粮食自给能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不仅要引导在厦粮食经营者到各粮食主产区,通过建设粮食购销基地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产销合作,同时还可以鼓励更多企业共同参与进来,不断激发粮食市场活力。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齐晓玲:我们的国企,像象屿、国贸还有其他的国企,也有去北方建立基地,不一定都是粮食经营者,所以我是觉得,更宽泛一些表述,不要局限于粮食经营者。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邱明发:我建议在这个规定里面,增加一个引粮入厦的章节,虽然说在第一章的第五条里面,有对产销合作机制进行阐述,但产销合作机制,主要还是政府的一个主导,这引粮入厦主要是要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

加强监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粮食安全,不仅是保障供应安全,还包括舌尖上的安全。《规定(草案)》还就粮食质量安全的监管提出要求,强调要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超标粮食分类处置长效机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陈泰生:我们现在的大米,据我所知道(存在)有过度抛光,而且加蜡(现象),实际上吃的都不够安全,所以我认为说,在粮食流通保障环节,还应当加大对粮食质量的这种监控。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