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新规:新建住宅区应配套托育服务设施

厦视新闻 2022-08-26 19:46:01

2022-08-26 19:46:01

不仅在家门口的公园,健身设施更加完善,今后,有更多孩子能够就近托育。近日,市资源规划局发布《厦门市托育服务设施配置导则》,要求新建住宅区必须按照一定标准配置托育服务设施,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将拥有4.5个三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

根据导则,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须按照每千人不少于10个托位的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托育服务设施或者现有设施未达到标准的,按照每千人不少于6个托位的标准建设。在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区、产业园等用人单位所在地,如果满足0-3岁婴幼儿多于20人,也应开设一所托育服务设施,鼓励用人单位自办或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在托育机构布点上,应满足就近入学、方便接送的要求,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在完整的一万人管理单元内,应保证每个万人管理单元的托育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总量不低于900平方米。

导则还明确,新出让商住用地在出让图则及招拍挂出让条件中,保障性住房及安置房在项目选址意见书中,应综合评估本管理单元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需求,明确托育服务设施的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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