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调查: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出台9个多月 执行情况不理想
22日,我们栏目报道了吾幼教育培训机构“跑路”,上百位家长退费难的新闻。其实这两年,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卷款跑路”的现象并不少见,为了规范培训机构资金管理,保障家长权益,去年11月,我市就出台了《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试行)》,这个办法建立了预收费托管银行监管模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项目、模式、退费等都做了更细化的规范和要求,如今这个管理办法已经出台9个多月,具体落实情况如何呢?一起来看记者的调查。
去年11月,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试行)》,将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正式列入监管,办法明确提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需由校外培训机构委托银行管理,也就是说,家长交给培训机构的预收费将不能直接进入机构的账户,而是由托管银行管理。一旦机构“跑路”,还有托管银行来“兜底”。并且实行“一课一消,一周一结”的模式,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超过60课时的费用。这个一度被称为最“硬核”的监管办法出台已经9个多月了,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呢?记者随机走访了岛内多家校外培训机构了解情况。
位于七星路某商场内的这家培训机构,开设了美术、编程等兴趣课,记者以想报编程班为由,向工作人员咨询了课时收费。
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你们是怎么收费)我们是按课包的,就是买课包这样,比如您买24节课,可以上乐高也可以上美术。
随后工作人员拿了一张价目表给记者,上面明确标注着课包的课时,总价,优惠力度,以及有效期等信息。其中最多的是96课时,有效期两年半,现价13980元。
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一节课200左右(96一节课多少钱)我跟您算一下(是不是越多越优惠)对,课时越多越优惠,我们这个越往后面还会有现金优惠和赠课,24课时是没有优惠,然后48节课开始有赠课和现金优惠。
记者粗略算了一下,96节课,按照每周上两节课的话,差不多要48周上完,也就是要上将近一年的时间。这项内容显然不符合《预收费监管办法》中提出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超过60课时的要求。而关于预收费是否由银行托管,工作人员表示,费用是直接交付给机构。
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之前听我朋友说有什么(托管)银行)没有(就是钱直接给你们)对(直接给你们,一次性吗)(对,一次性)(家长们报哪个比较多)家长一般报48节课,96节课也有,96节课说实话优惠会更多。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商场内的另一家主打音乐培训的机构咨询报班费用,这家机构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一节课的价格大概是200元到250元左右,也是按课包收费。
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这个是我们现行的价格,从小到大,有12节,48节,到60节,一般不会让你们报太大,一节课算下来,最便宜100多元,如果报课时少的话就200多元,
这位工作人员说,以前他们也有设置更多课时的课包,但是因为监管部门有限制,所以目前他们的课包最多就是到60节课,优惠后价格是10980元。但是费用支付方面,依旧是直接付给机构。
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当时是政府有和几大银行联合做了一套系统,这套系统作用就是你在我这报比如60节课,您是一次性支付这个课时费到系统,我们收不到钱,跟淘宝一样,(那你们也是这样执行的吗)没执行,就是政府联合银行的这套系统没有开发出来,这个属于政府的一个理想(所以现在如果我们交课时费还是交到你们这边)对,一样的。
当问到如果课时没有上完,是否可以退费时,这位工作人员回答说,退费是可以,但是会有一定的限制。
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会扣掉我们的一些成本,比如赠送你们的乐器啊,我们会折价(如果上了)超过三分之一的课时,没法退。
当天记者共走访了5家校外培训机构,有艺术类的,有学科类的,发现大部分机构仍设置有超过“预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60节课的大课时,其中最多的有144节课的课时费用,推销人员往往会用优惠、赠课等方式,吸引家长报更多的课时。同时,这些机构的预收费无一例外都是由自己直接收取,监管办法中提出的托管银行,仿佛形同虚设。另外,监管办法中提到,“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在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开收费项目、收费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以及教育部门监督电话、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收退费办法、选择的托管银行和预收费专用存款账户信息等内容。但在记者走访的这几家培训机构,都没有看到这样的公示。
新闻深一度:莫让监管办法成“一纸空文”
出台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这本是一件让大家拍手叫好的事情。办法中提出的规范和要求,如果能落实到位,或许就能避免类似“机构‘跑路’、家长退费难”等事件的发生,让家长吃下“定心丸”。但遗憾的是,在记者的走访调查中,我们没看到它理应发挥的作用,不少校外培训机构对监管办法视而不见。这不禁让人想问,已经出台了9个多月的“监管办法”,究竟应该是教育培训机构的“紧箍咒”,还是像那位培训机构工作人员说的,只是相关部门的理想化操作,成为“一纸空文”呢?再“硬核”的规定,只有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发挥效用,我们希望相关部门切实扛起监管责任,扎牢制度的笼子,坚决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