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列车霸座被行拘,教育千回不如严惩一次

人民日报 2022-08-16 09:41:40

2022-08-16 09:41:40

都什么年头了,还有不拿霸座当回事的列车“戏精”。据媒体报道,近日,在深圳开往成都东的K486次列车上,一名女子不听劝阻霸占他人座位并多次与其他旅客发生冲突。面对多方劝阻,霸座女子在车厢内蛮横撒泼,甚至多次推搡辱骂乘警和列车长。最终,该女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被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没有谁乐意失去人身自由。坐个火车被行拘10日,从普通乘客变成被行政处罚的对象,从此留下不光彩的案底,这显然不是该女子预期的结果。或许,在她的眼中,自己不过是占个别人的座位,跟其他乘客、乘警和列车长吵个嘴而已,怎么也上升不到行拘的程度。但问题是,法律并不会姑息她的所作所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也即,旅客乘车应当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公然违反旅客运输合同约定,强占其他乘客的座位,既是违约行为,也是侵犯其他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关民事法律责任。

当然,从该女子大闹列车的种种表现看,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还不止于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之所以设置如此严厉的处罚条款,目的是维护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保护更多公众的合法权益。

回看这起沸沸扬扬的霸座事件,该女子在列车上的恶劣表现,不只是强占他人座位那么简单。细观有关视频,她还有威胁乘客、侮辱乘警,甚至骂哭小朋友等行为,这类在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上的撒泼行径,已经超越一般纠纷的界限,构成对公共秩序的扰乱和破坏,进入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制的范围。该女子被铁路警方行拘10日,可谓咎由自取,自尝苦果。

教育千回,不如严惩一次。从之前的案例看,面对好心劝说,霸座者往往无动于衷,我行我素。对于该女子来说,被行拘10日,是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埋单”。而这样严厉的处罚,也有助于她认清个体权利的边界、法律法规的红线,懂得如何做一名遵规守纪的好公民。对于其他公众而言,有关部门对霸座行为“零容忍”,也是一堂不无生动的法治课。真刀实枪的处罚,更能走心入脑。

一个文明的社会,需要道德自律,更需要法律他律。近年来,针对列车霸座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不文明行为,我国从立法、执法上果断出手,推动相关条款进入民法典,有关部门也加大了依法处罚力度,一批列车上的霸座“戏精”被绳之以法,或纳入失信“黑名单”,有力打击了不文明的嚣张气焰。有关部门依法行使处罚权,给沉浸于自我的霸座“戏精”以深刻教训,也推动列车驶向更文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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