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厦门发布第23号通告

厦门广电 2022-08-16 08:31:16

2022-08-16 08:31:16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第23号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8月16日起,将思明区岭兜西二里1—6号(西)、湖滨南路711-737、中海国贸上城营销中心(蔡岭路与洪莲路交界处)、湖光路207号郑远元修脚房(湖光路店)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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