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

厦门中院 2022-08-15 13:37:32

2022-08-15 13:37:32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决定暂时关闭我院现场开庭和现场诉讼、档案借阅服务,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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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工作

当事人、代理人可以通过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福建移动微法院、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网上通道或者邮寄材料的方式办理立案等诉讼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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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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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移动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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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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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便网上立案的,可选择邮寄方式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5号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确需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的,请与本院工作人员电话联系预约

📞联系方式:

民商事案件一审立案:0592-5306975

知产类案件一审立案:0592-5306654

破产类案件立案:0592-5306024

执行类立案:0592-5306021(2)

保全立案:0592-5306041

撤销仲裁裁决、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立案:0592-5306720

再审申请立案:0592-5306720

行政一审、国家赔偿立案:0592-5306991

诉讼缴费: 0592-5306855

诉讼退费:0592-5306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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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


当事人、代理人等可以通过福建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或者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同上)等非接触方式提请。

对所须提交材料若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者电话0592-530687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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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执行


原计划于近期进行的开庭、调查等诉讼活动,可与案件承办人或书记员联系,申请采取线上方式审理或延期审理。

执行事项可以通过邮寄材料等方式反馈及办理,具体承办人的联系方式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查询。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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