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帮你问:冷冻胚胎后丈夫去世 妻子还能继续胚胎移植手术吗?
“江”您的“楠”事交给我们,主播帮你问!最近市民李女士向我们反映,去年她和丈夫去医院做了试管婴儿手术,并和医院签订了冷冻胚胎协议,保留了四个胚胎,不料今年李女士的丈夫因病去世,李女士希望医院继续为她做胚胎移植手术,却被医院拒绝了,理由是,医院不能给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手术。李女士想知道,医院的这个说法合理吗?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晓露 我认为医院的说法并不合理。首先,医院给出的理由是“不能给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手术”,这个理由的规范依据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该规范禁止给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而李女士作为丧偶的单身妇女,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单身妇女。在签订冷冻胚胎协议时,李女士和丈夫是合法夫妻,拥有通过试管婴儿手术生育子女的权利,法律并没有禁止为丧偶妇女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
其次,从规范的层级上看,部门规章不得对抗法律。李女士的生育权、对冷冻胚胎的处置权,受到《民法典》等法律的保护。《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相关医疗机构和人员在从事人工生殖辅助技术时的管理性规定,规范层级低于法律。因此,医院不得以此对抗李女士基于法律所享有的生育权。
最后,从合同目的上看,医院也应当继续履行胚胎移植义务。李女士夫妻和医院之间的冷冻胚胎协议合法有效,而这份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生育子女。目前,合同目的还未达成,虽然李女士的丈夫己经去世,但丈夫生前全程参与了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手术,这足以表明丈夫对生育子女的意愿。胚胎移植是实现合同目的的必然步骤,因此医院继续履行胚胎移植手术并不违背李女士丈夫的生前意愿,李女士丈夫的离世,不必然对医院继续履行胚胎移植手术构成妨碍。
医学和法律存在的本质都是为了保护人类个体的生命健康及个人权益不受侵害。李女士在丈夫离世后仍然愿意为他孕育后代,并承担抚养责任,其情感人,她的生育权应当受到尊重并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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