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发展老年体育积极应对老龄化

厦视直播室 2022-07-31 21:09:04

2022-07-31 21:09:04

头条来关注老年人运动健身的话题。随着大家健康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也加入到健身行列。最近,南京一位82岁的老人,将健身馆告上了法庭,原因是,两年前,他过完80周岁生日时,在家门口一家健身馆办了游泳卡,但是,今年续卡时却被商家以其年龄超80岁为由而拒绝,对此他感到纳闷:为什么2020年时超过80岁能顺利办卡,现在82岁想续卡却遭到拒绝?于是,这位老人便将商家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歧视老年人,续签健身合同。商家则是回应,游泳是一项高危险项目,这么做也是为了安全考虑。针对这件事,大家有什么样的看法?咱们厦门的游泳馆又是否有设定类似的限制条件呢?一起来看记者的调查。

年龄是游泳的限制条件吗?

市民 吴先生:要看身体状况,我认为80多岁的人不宜去做游泳的运动,我认为可以到公园里去散步,可以做适合自己的运动。

市民 吴女士:假如是老年人有心脏病、高血压,最好是不要去参加游泳,因为游泳有时会引起抽筋,然后下沉发生意外。所以老人家最好就适合自己的身体情况,进行力所能及的运动。

市民 王先生:游泳可以全身运动,对身心、筋骨,包括对思想都有很大提高和愉悦感。

市民 陈先生:80岁以上要陪护,这也是对老人家一个保障。因为不太清楚,比如游泳馆它相应的配置是什么,有没有除颤仪之类的,我倒是赞同陪伴的。

市民 吴女士:要根据自己的医生体检允许,要家人陪,还有运动的管理单位,应该要有急救的准备。

记者调查:游泳馆是否对老人“拒之门外”或“设门槛”?

记者以为老人办卡为由,通过打电话的方式随机咨询了我市多家游泳馆,在调查中,记者发现并不是所有游泳馆都设置了严格的年龄上限,部分运动场馆表示,场馆对老年群体没有年龄限制,不过建议他们需要根据自身的年龄和健康状况前来办卡。

集美区某游泳馆:没有年龄限制,但(老人)要比较灵活一点。

思明区某游泳馆:如果有高血压、心脏病,还是身体可能小毛病比较多的(老人),建议不要办。

大部分游泳馆,则是以65岁或70岁为界限,表示超过这个年龄的消费者,需要有能够证明身体健康的体检报告,才能办卡。

湖里区某游泳馆:65周岁以上(办卡),要体检报告。

其中,还有一些游泳馆设有条件,老年消费者不仅需要体检报告,还需要签免责协议或告知书,或要求老人运动时有陪同人员。

思明区某游泳馆:65周岁以上(办卡),要体检报告、协议。

海沧区某游泳馆:我们场馆规定是70岁以上,也是要出具相关证明,但是必须有 有能力陪护人员的陪同才可以的。

在调查中,还有少数场馆则是以为老人安全着想为由,表示老人可能不太适合前来运动,婉拒了办卡需求。

同安区某游泳馆:限制是没有限制,但这些器材老人也不太方便,年龄比较大,弄伤了,应该也是不太好吧。

随着舆论的发酵,7月26日,江苏省消保委在微信公众号就此事发声。江苏省消保委认为,这一事件提示了我们:在社会步入老龄化的背景下,许多行业和公共设施对老年群体还未有一个明确且具体的安全准则。和年轻人相比,老年人有着更多的空闲时间,他们渴望锻炼的健身需求也需要被看见。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老年群体享受运动保障是作为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之一,我国《体育法》也规定“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健身房等经营者通过“一刀切”方式拒绝老年群体消费,既不符合现状,也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通过经营优势不公平对待消费者的典型表现。

从记者的调查中可以看出,游泳馆之所以会对老年群体设置限制条件,也有自己的考量和无奈,大多是出于对安全的考虑。那在法律层面,这些限制条件是否违反法律呢?在现在这个全民健身时代,如何能够更好满足老年人的健身需求?我们来听听更多的声音。

游泳馆设“门槛” 律师怎么说?

对此,记者采访了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林洪伟律师。他认为,如果游泳馆方面是因为安全方面的原因而对游泳者设定年龄限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可以理解的。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林洪伟:对于入馆的这些游泳者,或者(为了)身体状况安全考虑,做了一些年龄上的限制,这是商家的经营自主权,不会违反这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针对一些商家所提到的,办卡需要签订免责协议这一行为,记者也专门咨询了律师。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林洪伟:免责(协议)目前所有的这种司法实践里面都已经有一个统一共识了,在《合同法》里面包括《民法典》都有这种专门的规定,在协议书上如果约定了对方遭受人身损害,而自己免责的这种条款,是无效的条款,所以一旦签订了这种免责条款,最后如果真的发生了人身损害,同样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会达到真的免责。

商家对安全的顾虑,老人对运动的需求,要让这座天平获得平衡,就更需要双方各自做好自身工作,互相理解和配合。

集美大学文法学院讲师 马文:我们国家的《民法典》在1198条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按照这个条款的规定,运动场馆它的经营人或者说管理人应当负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场馆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必须要熟知这些规定,并且要按照这些规定的要求尽量做到完善。作为老年人,如果说进入到一些高风险的运动场馆,一定要对(运动场馆)管理人进行风险告知,比如要明确自己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从事这项运动。

全民健身时代 别让年龄限制了健身梦

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随着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和生活品质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老年群体加入到健身大潮中。《厦门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中就提出,要推动老年人这一重点人群参与健身、乐于健身、受益健身。在全民健身时代,如何才能更好地满足老年群体的运动需求,有学者认为,政府可以建设更多适合老年群体的健身场所,也可以从运动场馆的适老化改造方面下功夫,对现有的运动场馆进行一些指导和扶持,除此之外,运动场馆自身也可以在场馆人员配置、应急设备等方面加大力度,通过种种方式,在满足老年群体的运动需求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场馆的安全性和易用性。

集美大学文法学院讲师 马文:政府可以对这方面进行一些专门的补贴,运动场馆也需要进行一些老龄化改造,比如说有一些地方的游泳馆,它就可以在特定的时段,或者划出一些特定的游泳区域供这些老年人使用。也可以通过保险的这种方式来降低运动场馆和老年人他们双方的负担。

新闻观察:发展老年体育积极应对老龄化

今天的新闻观察员是许晓露。82岁老人续办游泳卡被拒绝,暂且不说这件事谁更有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到来,高龄老人的健身需求该如何满足与保障?对此,你有怎样的观察?

许晓露:我国进入老龄社会已经是不可逆转的现实。积极应对老龄化的基础是健康老龄化,而体育是健康之源。通过发展老年体育工作,让更多老年人参与到体育健身中来,对积极应对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

不过由于老年人群体的特殊性,我们需要从运动场地建设、设施配备、科学指导、体制机制建立等方面着手,全方位保障老年人的运动需求,着力补齐短板,让更多老年人通过运动更加积极健康,而不是受制于条件的不完善不成熟,望而却步。

我粗浅考虑到两点。首先,公共体育场馆是在保障老年人体育运动上,更要主动履行其社会责任,细化向老年人群体开放保障方案,改善软硬件条件,提升智能化水平,在社会上形成一种良性示范。此外,要加强老年人体育运动的指导,可以像社区网格员一样,在街道社区培养专门的老年体育社会指导员,给予老人科学的运动指导,提升自我保护意识,或组织老年人开展喜闻乐见的健身项目,举办小型多样的展示活动或趣味运动会,提升老年人对参与体育运动的积极性。

今年4月,国家体育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的通知》,被视为首份针对老年人的体育政策。不过,老年体育工作要得到大繁荣、大发展,仅靠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是远远不够的。未来,还需要社会各方给予足够的关切,建立健全体制机制,老年健身领域仍旧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依然道阻且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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