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起 厦门全市道路禁止多功能拖拉机通行

厦门日报 2022-07-26 09:17:55

2022-07-26 09:17:55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和农机安全监管秩序,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自7月31日起,全市禁止多功能拖拉机上路行驶。

本通告所指的多功能拖拉机,是指本省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登记核发机动车车牌,具有运输功能,且行驶证载明车辆类型为大中型拖拉机或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

以上规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违者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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