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娘晒照遭造谣,惩治“键盘作恶者”关乎安全感
近日,安徽一位准新娘在社交媒体晒出自己的订婚照,谁知分享幸福之举却招致无妄之灾。一些网友煞有介事地留言称,这是当地某会所的“8号技师”,你一言我一语,把评论区搅得乌烟瘴气。不堪其扰的当事人已经报警,誓要对造谣者追究到底。
平白无故被泼污,确实恶心添堵。更令人火大的是,这样的事情已非首次出现。从外孙女与外公合照被造谣成“老夫少妻”,到一女子小区里取快递被造谣“出轨快递小哥”,一些好事者唯恐天下不乱,污言秽语张嘴就来,释放着自己心中的“恶”,挑动着围观者心中的“俗”。
纵观多起案例可以发现共通之处:一是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造谣者爱挑年轻女性下手,自诩知情人,凭着一两张照片就开始编“狗血”故事。二是网络起到放大效应。造谣者或许只是想在自己的群里吹吹牛,可一旦有人一键分享,谣言就如滚雪球一般传播,发酵程度远远超出受控范围,甚至如何辟谣都难以充分校正。三是举证过程难,维权代价高。相较于造谣者的动动嘴,受害者不仅要承受巨大精神压力,且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搜集证据,维权成本无形中劝退了一些人,反过来又助长了作恶者的侥幸心理。
上述这位准新娘已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我们要为之鼓与呼。这不仅是出于基本的同理心、正义感,更是出于维护公共安全感的考量。在网络化生存的今天,许多人都是社交媒体的深度使用者,在一定程度上都有被围观与审视的可能。人言可畏。倘若“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成为常态,那么今天新闻中被侮辱的“她”,可能明天就会变成“你”和“我”。与此同时,网络的固有特点决定了自诉人收集证据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证明充分的难度很大,当前的法律法规尚有落后于现实情况的地方。完善法律武器、提高维权效率不能空对空,就是要依靠这样的司法实践去推动。
诚如观察者所言:法不责众只是错觉,互联网可以“+谣言”,同样也必须“+法治”。2013年,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出台司法解释,明确了网络诽谤入罪标准。《刑法》二百四十六条的侮辱罪、诽谤罪,二百九十三条的寻衅滋事罪,也为办理网络暴力类案件提供了依据。“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由自诉转公诉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更是具有标志意义。总的来看,国家对网络犯罪的惩治力度在持续加大,在越来越多个案的持续推动下,专门立法也有很大可能。另一方面,网络平台吃一堑长一智,不断加强发布内容审核工作。这些举措虽尚未达致完善,但传递着鲜明的信号: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键盘伤人”必然付出代价。
“人生被改写需要多久?”“只需要短短9秒钟,然而我们为了抚平这段伤痕,从发出检察建议起算,却足足用了191天。”这是一位记者与取快递被造谣案办案检察官的对话。完善网络法治任重道远,我们每个人都责无旁贷。心存敬畏、理性发言,这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自我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