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帮你问:小区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厦视直播室 2022-07-19 20:55:14

2022-07-19 20:55:14

“江”您的“楠”事交给我们,主播帮你问!市民李女士最近了解到,前不久,朋友居住的小区给每户住户发放了一千元的红包,而红包的来源有电梯广告这一项。李女士对此感到疑惑,自己居住的小区也有电梯广告,但是却没有收到过任何收益,那么小区电梯广告收入究竟归谁所有呢?律师对此进行了解答,一起去听听。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董珍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小区业主对所购房屋单元享有专有权,对建筑物的外墙、电梯和楼道等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属于共有权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拥有。除非小区业主或业委会和物业另有约定。此外,小区公共利益分配可以由全体的业主进行约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部分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填补管理费不足,但都必须由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

需要提醒的还有,小区业主还有权共同决定广告位使用权的归属,物业要设立广告牌,需要经过小区业主或业委会的同意或授权。如果未经业主许可,物业公司擅自经营所取得收益,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向物业提出异议和追讨,或对广告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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