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政府采购,中小企业获实惠!厦门市财政局印发通知→

厦门晚报 2022-07-15 09:00:28

2022-07-15 09:00:28

近日,市财政局就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印发通知,扎实做好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

通知提出,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价格评审优惠等要求。如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今年下半年,我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评审优惠幅度由6%~10%提高至15%~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5%~6%,以提高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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