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例旅游市场涉老诈骗案宣判:“低价游”揽客 劣质珠宝专骗老年人

特区新闻广场 2022-07-14 21:46:32

2022-07-14 21:46:32

几十元购进的玉石,贴上几元钱制作的虚假鉴定证书,就摇身一变成了几千元的玉石。这些价格虚高的劣质玉石,最终在玉石珠宝店和旅行社的勾结下,卖给了参加“低价旅游团”的游客,其中大多数被害者都是警惕性不高的老年人。近日,湖里法院宣判了我省首例旅游市场涉老诈骗案。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至2021年6月期间,被告人陈某纠集林某滨、黄某婷等20人,先后在湖里、集美等地开设珠宝店,以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的低价,购进“金镶玉”挂件、手镯等劣质玉石产品,进行高额标价。之后,他们与经营旅行社的被告人吴某勾结,通过旅行社招揽“低价旅游团”的游客进店消费。这些游客不知道的是,从他们进入珠宝店起,就已经落入了被告人精心布置的“消费陷阱”。珠宝店人员分工明确,以各种事先准备好的手段和话术,博取游客信任,让他们花高价购买劣质玉石产品。

湖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林雪峰:他们里面的成员也是有分工合作的,有的是作为销售人员,有的是冒充讲师,有的是冒充玉石供应商,或者店老板的富二代,互相配合,烘托他们的身份,还送一些小礼品给被害人,作为取得他们信任的手段,交朋友,再说以优惠价、成本价、让利销售,用这种手段,骗取巨额钱财。

为了获取这些游客的信任,被告人陈某等人还以几元钱的成本,制作虚假鉴定证书,给劣质玉石套上“高品质”的伪装,很多游客都上当受骗,掏了腰包。经查,在近半年的时间里,被告人陈某等人骗取钱财共计700多万元,近百名被害人遍布全国多地,其中多数为老年人。

湖里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为共同犯罪,陈某等20名被告人结伙以珠宝店为依托,长期采用固定模式,骗取他人钱款,成员稳定,分工明确,层级结构清晰,依法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被告人吴某明知该犯罪集团长期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仍与之配合并从中谋利,应认定为共犯。最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0年4个月,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11个月不等刑罚。

湖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林雪峰: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在旅游的时候,一定要甄别旅游机构的资质,在旅游购物的时候,要注意甄别(商品)真假,购买物品以后,要取得有效凭证,比如说收据或者鉴定证书,作为日后一旦有旅游纠纷的时候,一个维权的依据。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