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批厦门市文化产业重点园区和文化产业园区拟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厦门市文化产业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组织开展厦门市文化产业园区及文化产业重点园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市文发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首批厦门市文化产业重点园区和文化产业园区评选认定工作,现对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市文化产业重点园区拟认定名单
1.嘉禾良库文化创意园
2.海丝艺术品中心
3.飞鱼科技数字文化产业园
4.联发文创口岸
5.联发·东南天地
6.集美集影视产业园
7.中国(厦门)智能视听产业基地(拓展区)
8.厦门影视拍摄基地
9.汇景海峡影视服务中心
二、市文化产业园区拟认定名单
1.1905影视产业街区
2.沙坡尾艺术西区
3.联发华美空间
4.凌云玉石文化产业园
5.联发海峡设计文创园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22年6月28日起至7月4日止)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厦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2893780、2893790
电子邮箱:xcbwgc@xm.gov.cn
厦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