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三部法规草案进入初审
今天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三部法规草案在此次会议上进入初审程序。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国豪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草案)》《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厦门经济特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和初审报告。
辅警作为公安机关执法力量辅助和补充,有效缓解了警力紧缺的状况,但也存在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能力素质不高、职业发展不完善、职业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共七章四十一条,主要从辅警的范围、职责、招聘、管理和保障等方面进行相应制度设计。其中,在全国关于辅警地方立法中,首次不做文职和勤务辅警种类区分,采取“以岗定人”原则,打通文职、勤务辅警使用限定。《条例(草案)》还采取列举式规定,明确辅警单独履职和在民警带领下协助开展工作的职责权限。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 邹庆键:《条例(草案)》主要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坚持探索创新,突出特色亮点。二是坚持依法授权,切合实际需要。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保障监管。
《厦门经济特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若干规定(草案)》则立足我市实际,从各方职责、职业暴露预防、应急处置、事后救济、监督责任等方面,对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的全流程进行制度设计。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 齐晓玲:此次我市以“小切口”立法方式,精准关注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问题,发挥经济特区立法先行先试作用,在全国各地中率先立法,这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一次生动实践,将为我市加强疫情防控,维护医疗卫生人员合法权益 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及审查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1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我市促进就业和破解企业“用工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讼诉工作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