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发布!事关剧本杀、密室逃脱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首次在全国范围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业态纳入管理。
一是明确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为“剧本娱乐活动”,并实行事后告知性备案;二是强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主体责任,明确内容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诚信守法经营、行业自律等五方面要求;三是明确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四是设置政策过渡期,引导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利用一年的政策过渡期,开展自查自纠实现合规化经营。
《通知》积极创新监管方式。一是摒弃传统的准入管理,实施告知性备案管理,以告知性备案方式将场所以及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清单纳入政府部门监管视野,监管重点从传统的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创新并简化优化备案程序,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采取不见面、无纸化、一站式网上备案,大幅压减备案时间和成本,行政相对人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并完成备案;三是坚持“放管结合”,划出内容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等底线红线,建立内容自审机制,加强正面引导,强化主体责任。
《通知》严格内容管理,坚持正面引导和加强监管并重。一是加强引导,鼓励场所使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剧本脚本;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内容自审制度,对剧本脚本以及表演、场景、道具、服饰等进行内容自审;三是划出内容红线,剧本娱乐活动不得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通知》采取适龄提示、限时等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要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应当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应当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二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明确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