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帮你问:下班时间与客户微信洽谈工作时猝死 能算工伤吗?
市民石女士最近向我们询问说,她的丈夫生前是某贸易公司的员工。前不久,他在家中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之后,石女士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发现,事发当天下班回家后,丈夫依然通过微信与同事、客户在洽谈工作。石女士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她丈夫的死算不算工伤呢?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丁琦萍:随着科技的发展,微信等具备实时发送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功能的通讯工具,为员工的工作模式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性,员工可以随时随地在线处理工作,这甚至已成为了某些职业群体的工作方式,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的线下坐班处理工作的时空限制。因此,对员工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确定,并不必然局限于固定的上班时间、地点。因工作需要,员工下班后在家继续通过微信处理工作的,同样应当包含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作岗位”范畴。石女士的丈夫上班时,通过微信与同事、客户进行工作对接,下班后继续通过微信处理工作是其工作常态。事发当天,石女士的丈夫从上班开始至其突发疾病倒地,持续在微信处理工作,具有连贯性。因此,石女士的丈夫在家回复工作信息时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应当视同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