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等五省区将试点森林资源价值核算
日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福建等五省区开展森林资源价值核算试点。
试点工作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结果为统一底版,依据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数据以及相关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森林资源价值量核算,全面评估森林资源价值核算方法的科学性、匹配性和可操作性。
开展森林资源价值核算,可以定量测算我国森林资源及其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的实物量和价值量,科学反映森林的功能和作用,推动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2004年开始,我国共开展了3期中国森林资源价值核算研究项目。本次试点工作的推进,意味着我国对自然资源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的核算方法从学术研究层面转向了实践层面。试点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在试点基础上,视情况在全国全面推开。
福建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森林覆盖率66.8%,连续43年位居全国第一,植被生态质量和生态文明指数均居全国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