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主任会议
17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议题。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国豪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草案)》《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厦门经济特区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防护若干规定(草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我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2021年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关于我市促进就业和破解企业“用工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等议题准备情况以及有关人事事项的汇报。
会议决定,将上述议题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此次常委会会议将于本月28日召开,会期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