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裸聊实施敲诈 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判刑
近日,海沧法院公开审理宣判了一起以裸聊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一起来看。
去年3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蓝某钦、蓝某平纠集了被告人蓝某艺,通过微信等网络聊天工具,虚构提供性服务,骗取受害人钱款。去年8月,两名被告人又吸引了蓝某斌入伙,四人开始在漳州市龙海区的住处内,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冒充年轻貌美女性,多是引诱一些身在海外的被害人裸聊,并趁机录制被害人的私密视频,过程中,他们还诱导被害人下载带有木马程序的手机APP,以窃取被害人的手机通讯录,向被害人敲诈勒索钱财。
海沧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 尹志泉:用木马软件窃取到通讯录以后,以向被害人的亲戚朋友发送裸聊视频为要挟,来要求被害人支付钱款。
去年8月28日四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根据查明的情况,四名被告人有预谋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发展至到案时,逐步形成了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短时间密集作案36笔,被害人共计23人,遍布美国、俄罗斯、西班牙等国家,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26万多元。
海沧法院认为,被告人蓝某钦等人,利用电信网络平台骗录裸聊录像,以散播裸聊录像相要挟,索取他人财物,均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蓝某钦有期徒刑4年11个月、被告人蓝某平有期徒刑4年8个月,二人均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5千元。其余2名被告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