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火灾殃及邻居 房屋受损居民“有家难回”
本月19日晚上,集美区禹洲中央海岸小区一居民楼突然起火,虽然被成功扑灭,不过起火居民楼的其他住户也受到了不同程度波及。这两天,就有起火居民楼的住户向我们栏目反映,火灾发生至今,他们一直自费住酒店或者是租房住,不知何时才能回家,而且持续累积的住房费用也让他们压力不小。那么,相关部门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安置方案,火灾善后工作的进展如何呢?
居民楼火灾殃及邻居 房屋受损居民“有家难回”
19日晚上8点40多,集美区禹洲中央海岸小区8号楼1602室突发火灾,起火后,消防部门迅速组织人员到场扑救。住在起火房间楼上的业主苏女士说,火灾发生时她还没有回到家,第二天她被允许回家查看。苏女士发现,房间的墙壁和屋顶基本都被熏黑,地面和家具上也都覆盖着一层黑灰,卧室受损情况更为严重。
禹洲中央海岸小区8号楼业主 苏女士:卧室床垫都已经烧没了,空调、窗台,也都是这样,全部毁于一旦。好不容易有一个小家,突然间就变成这样了。
苏女士说,因为家里受损严重,所以她只能在小区附近的酒店,自己花钱开房间居住,到目前房费已经花了近4000元。
禹洲中央海岸小区8号楼业主 苏女士:火灾发生以后(街道)只是问我有没有在家,也没有告诉我后续要怎么安置,只是物业说今天晚上,大家都去住酒店,那住酒店这个钱,从哪里出,也没有明确。
街道办事处:物业将垫付部分安置费 已展开居住安全检测
记者了解到,在这次火灾中,受影响比较严重的住户有20多户,有不少人都暂住在酒店或临时租房居住,目前产生的费用都是自行支付的。
禹洲中央海岸小区8号楼业主:物业是叫我们去住酒店,我因为家里有小孩,我马上第二天就在隔壁找了一套房,先租,但所有费用其实都是自己垫的。
禹洲中央海岸小区8号楼业主:因为每天在外面住酒店,费用很高,大家都很吃紧,现在为了降低费用,想在本小区租房子。
居民们说,昨天杏林街道办组织了房屋受灾较重的业主代表开了协商会,听取他们的诉求,并向他们承诺,在10天内将由小区物业公司先行垫付受灾居民的部分紧急安置费,但目前大家都还没有拿到安置费,不少居民都对能否拿到安置费表示担忧。
随后,记者来到杏林街道办了解情况。街道办工作人员说,火灾发生后,他们立即展开了火灾善后工作,根据统计,严重受灾居民有21户,一般受灾居民170户,截至23日,还有50户居民无法回家居住。在昨天街道办组织的协调会上,明确了从19日火灾发生后至24日,紧急安置费用全部由物业公司垫付,之后一个月内产生的费用,也会按照相应标准垫付。
杏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行:物业已经承诺,在10天之内,老百姓先期住酒店的住宿费用,或一个月的租房费用,先给予(垫付)。按照酒店住宿的标准是一个标间380元的标准,租房的标准按照市场价。
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受灾居民可凭酒店发票或者租房合同向小区物业申请相关费用,同时,房屋结构安全、楼内空气质量、电梯安全等相关鉴定检测工作也已经开始,将在一周之内出具检测报告。如果检测结果达标,房屋受损较轻的居民就可以返回居住,而房屋受损严重,一个月后仍不能回家居住的,产生的相关费用后续将再次进行协商处理。
杏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行:一个就是房子的安全有没有问题,一个就是空气合不合格的问题,我们是要一周之内出结果,出(合格)报告之后,房屋受损轻微的(居民)就可以回去入住了,受损严重的还涉及到装修,可能还需要一段过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