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福建省公安厅最新通报
5月13日,福建省公安厅召开“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
2021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8244起,涉案金额658亿余元。
全省公安机关
全面提升打击经济犯罪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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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民生犯罪“重点打”。
其中涉案金额达3.6亿余元的龙岩“1·10”跨境制售假冒品牌运动鞋案入选公安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二是坚持新型犯罪“攻坚打”。
2021年以来全省共破获银行卡、骗贷、骗保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749起。
三是坚持链条犯罪“深度打”。
今年初,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为期3个月的“控风险、追逃犯、护稳定”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全省共破获涉企经济犯罪案件269起,挽回经济损失3.5亿余元,缉捕涉经济犯罪在逃人员237名。
2021年以来,针对民营企业案件立案后未及时处理,形成刑事诉讼“挂案”问题,联合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专项清理,依法稳妥清理全省“挂案”105起。
省公安厅联合省法院、检察院、司法厅、税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银保监局、证监局等单位,组建省级“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联盟”,将鼓楼区人民法院“三坊七巷社区法官工作室”等10家单位共建为“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基地”。
下一步
全省公安机关
在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方面
还有哪些“硬举措”
一起来看——
深入推进“闽剑”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突出经济犯罪活动。
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
在全省部署开展依法打击整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推动建立全省规模民营企业、知名品牌企业警企联系制度,在台商投资集中区设立联系点,开展防范风险、预防犯罪、内部安全等方面服务,努力为企业纾困解忧。
进一步扩大省级“防范经济犯罪宣传联盟”治理效应,共同编发《经济犯罪预警防范提示集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