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厦门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出台:全方位建设“科产城人用”高度融合的“超级孵化器”
日前,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厦门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我市将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全方位加快建设“科、产、城、人、用”高度融合的厦门科学城,打造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新增长极与核心“动力源”。
厦门科学城依托岛外同安、翔安、集美三区建设,总规划面积34.12平方公里,包括同-集、翔安莲河两个片区。目前,主要的空间载体有美峰创谷、银城智谷、新经济产业园、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翔安)等。
《若干措施》在系统分析我市及各区(开发区)已有政策,同时参考国内先发科学城及创新先进城市政策措施基础上,推出一系列突破性创新举措,包括“集中布局建设重大创新载体”“聚力打造新型研发机构集群”“支持建设技术转移机构”“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鼓励孵化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集聚高层次人才”“加大科技金融支持”“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促进区域产业协同联动发展”“支持体制机制创新”以及“附则说明条款”等12条政策措施。
其中,《若干措施》明确高标准谋划、建设福建省创新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与此同时,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支持力度,一次性奖励由原市级1000万元提高到市区合力3000万元,并对绩效考核优秀的平台给予每年50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对国家和地方共建的国家级创新平台按50%落实有关政策。
在聚力打造新型研发机构集群方面,对新引进落地在科学城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6500万元资助。对总投资超过1亿元的“旗舰型”新型研发机构,经研究可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资助。加强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引导,市级财政资金资助部分可由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以资本金形式代持入股。
《若干措施》还明确建立扁平化的管理体制,市财政资金大力支持优质创新资源向科学城集聚。同时,支持厦门科学城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举措,原则上全市科技创新、人才政策、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重大改革创新举措,优先在科学城试点。
市科技局综合处四级调研员 曾广明:通过体制机制的赋能,加大政策扶持,将科学城打造成可以为全市各个产业园区,包括火炬高新区、海沧生物医药港、同翔高新城等 孵化、输送新知识、新技术、新产品、新项目、新企业的“超级孵化器”,通过这种模式 来全面提升 城市创新策源能力和内生发展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