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将进入伏季休渔期 主管部门加强监管
从5月1日中午12点开始,我省海域就将进入2022年度海洋伏季休渔期。近期,市海洋发展局、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宣传行动,对今年的休渔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
上午,在环岛路附近海域,执法人员正在和出海捕鱼的渔民老陈讲解今年的伏季休渔政策,老陈的这艘钓具渔船虽然还可以继续作业,但在休渔期间不能擅自变更作业类型和作业方式。
执法人员对话船长:从5月1日就开始休渔了,要遵守休渔制度的规定。对,到8月16日,除了钓具之外,放网不行,疫情期间注意防范。
根据相关政策,今年的休渔作业类型、时间和区域基本与去年保持一致,我市海域捕捞辅助船及兼作钓具的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同时,执法人员表示,和往年不同的是,从今年开始,钓具渔船如果自愿休渔,在提前主动向各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后,就可以申领海洋伏季休渔补贴了。
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翁桂孙:按照休渔政策,钓具渔船没有纳入到休渔范畴。但我们也鼓励钓具渔船休渔,如果他们自愿休渔的话 ,也可以参照其他休渔渔船领取相应补助。
执法人员介绍,今年他们将继续执行严格的伏休管理,对于查获的违规在册渔船一律扣除、扣减伏季休渔补贴,对于查获的涉渔“三无”渔船一律没收拆解,对于查获的违法电鱼行为一律移送海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加强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海洋捕捞渔船应休尽休,更好地保护海洋渔业资源。
市海洋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翁桂孙:所有伏季休渔船舶,我们都安装了渔船通导(系统),对船舶轨迹实时监控,落实伏季休渔渔船的点验制度,全市700多艘伏休渔船,每个停泊点都要明确,负责人每周对这些伏休船舶进行点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