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厦门居民人均收入增7.2%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日前公布的抽样调查显示,今年一季度,厦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0287元,比2021年同期名义增长7.2%,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
从收入构成看,一季度,我市居民的工资性收入14704元,名义增长6.1%;经营、财产、转移等净收入,分别名义增长10.4%、13.4%和3.9%。一季度,我市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736元,比2021年同期名义增长8.5%。
抽样调查还显示,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029元,比2021年同期名义增长6.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60元,比2021年同期名义增长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