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多区发布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按务工社保和稳定居住两个项目计算积分
湖里区、海沧区、翔安区今天分别发布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
按务工社保和稳定居住两个项目计算积分
据介绍,申请参加湖里区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必须同时符合几个基本条件:年满六周岁,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地住址在湖里区的,福建省居住证,父(母)报名前在湖里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也就是2021年11月1日-2022年4月30日必须在湖里区居住。
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58分、稳定居住积分57分两个项目计算积分,满分为115分。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依次按购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的积分进行同分排序。若同分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排名并列,电脑派位时按随机的原则进行派位。
4月18日—27日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于4月18日-27日期间在“i厦门”平台的“积分入学”栏目或通过“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准确的个人信息。7月23日前将公布接收学校名单、空余学位数和积分排名。
海沧区、翔安区也在今天发布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申请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及报名方式和湖里区差不多。其中,本市非翔安区户籍的学生默认符合积分入学条件,可以参加翔安区积分入学;本市非海沧区户籍随迁子女要参加海沧区积分入学的,其在海沧区的居住情况应由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电子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