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无理由无法退货? 消费者起诉销售商维权获支持

特区新闻广场 2022-04-09 22:00:40

2022-04-09 22:00:40

网购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相信有过网购经历的市民都不会陌生。但家住同安的陈先生,网购商品7天内想要退货却遭到了商家的拒绝,他该如何维权呢?

陈先生前段时间在某电脑品牌天猫商城专卖店,花2784元购买了1台电脑。收到电脑后,陈先生使用过程中,感觉自己看着电脑屏幕,眼睛会非常难受,不想要这款电脑了,于是他就立刻联系商家的客服人员,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

湖里区法院殿前法庭法官 唐雪阳:被告(客服人员)在聊天过程中是同意退款退货,但是当原告将电脑寄回被告处,被告以电脑屏幕有刮花为由拒绝退货。

双方协商不成,陈先生于是就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商家履行退货义务,并退还货款2784元。审理中,陈先生将所购电脑带到法庭,当场查验,并没有发现商家所称的刮花情形。商家质疑该电脑是陈先生另外购买的同款电脑,但不能提供相应的反驳证据。

湖里区法院殿前法庭法官 唐雪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的方式,购买商品的可以在7天内无理由退货,本院最后依据法律判决被告退还货款(原告退还商品)。

法官提醒,“7天无理由退货”是法律赋予网购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在收到网购商品后应当及时查验包装是否完好,对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如需退货,应当保留完整的外包装、配件、吊牌等,在收货后七日内向网店经营者提出,并留存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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