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12条措施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减负

厦视新闻 2022-04-10 09:54:10

2022-04-10 09:54:10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延续去年“1+N”助企纾困政策体系做法,即“1”个普惠性政策加“N”个各区、各行业助企纾困政策,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在“普惠性政策”方面,我市新出台12条措施,从加大金融支持、减轻税费负担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据了解,《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主要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企业稳岗、促进受影响行业加快恢复五个方面,拿出具体举措,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 最多可免6个月租金

其中,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措施》明确,对承租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区属国有企业的国有房屋及保障性配套商业用房从事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承租人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政策

在支持企业稳岗方面,《措施》明确今年5月至12月将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上年度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提高至90%。

多措并举 促进受影响行业加快恢复

在促进受影响行业加快恢复方面,《措施》将对零售、会展、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给予扶持。例如,在4月至6月举办网上消费季活动,安排3000万元以发放数字消费券、红包等形式,开展促消费活动;对已报备计划于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期间举办,但因疫情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前继续举办的会展项目,按现有补助标准上浮20%给予补助;适当延长旅游客车运输经营权期限和车辆营运期限;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委托旅行社开展党建、公务、工会、会展等活动。

除此之外,关于去年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N”个助企纾困政策,将有近20份同步延续,市区相关部门正加紧研究制订中,近期将陆续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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