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扩围定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征50%政策:惠及28万户纳税人
厦门市日前明确按最高幅度即50%减征“六税两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享受。记者从市税务局了解到,这项政策将惠及我市28万户纳税人。
“六税两费”指的是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2019年1月,国家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授权省级人民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执行期3年。过去3年间,厦门一直按照50%国家规定幅度“顶格”执行这项政策优惠,累计为57.8万户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税费8.99亿元,有效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
和之前相比,最新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不仅延续了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大力支持,更将这一利好政策的惠及面进一步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执行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