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护婴幼儿减个税 厦门已有3.6万人申报

厦门日报 2022-04-06 09:35:45

2022-04-06 09:35:45

国务院近日正式印发通知,明确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以来,厦门市税务局组织税收宣传志愿者,在多家医院妇产科、出生医学证明领取窗口等场所开设“个税红利宣传站”,将税惠新政及时送到“宝爸宝妈”身边。

截至目前,厦门税务已受理3.6万名纳税人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

申报即可享受 资料留存备查

按照政策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都将从这项个税政策中受益,这不仅是一项十分有力度的减税政策,也是非常有温度的生育支持政策。”厦门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税务部门对该政策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但纳税人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

白衣天使变身“税宣志愿者”

在“个税红利宣传站”,厦门税务党员突击队队员向“宝爸宝妈”们详细介绍婴幼儿照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具体内容,耐心解答关于扣除标准、申报填写、证明资料等方面的疑问,并手把手示范指导个税App的操作流程。

在一些医院妇产科,白衣天使们也摇身一变成为“税宣志愿者”。厦门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护士小张告诉记者,“我们很自豪也很开心能够成为税宣志愿者,让更多家庭享受到减税红利。”

【五步完成申报】

进入个税App的申报界面

选择扣除年度

填写扣除信息

设置扣除比例

选择申报方式

【个税扣除额度】

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可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

【个税扣除方式】

税务部门提醒,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单位每月发工资时享受,也可在次年汇算时一并享受。

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今年前几个月没有享受到的扣除,可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一次性补充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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