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奖励、减税降费……福建出台68条举措促进工业稳增长
为进一步巩固全省工业经济增长势头,确保全年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近日,省发改委会同省工信厅、财政厅等有关单位制定出台《福建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行动方案》,提出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加强调度保供稳价、鼓励提质增效升级、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提高外资利用水平、加强政策措施保障、强化资源要素支撑等7部分68条举措。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工业稳则经济稳。统计显示,今年1-2月,我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9%,比去年全年高2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4.4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国第4位、东部地区第1位,工业运行呈现稳中有进、稳中向好态势,但当前工业经济稳定恢复态势仍不牢固。
“我们对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今年2月印发的《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进行研究细化,结合我省实际,打出工业稳增长‘组合拳’‘连环招’。”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既聚焦当前的企业纾困解难、稳定预期,又着眼今后的工业平稳增长、质量提升,注重各类政策有效衔接、相互呼应,确保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充分体现“稳字当头”“稳中求进”。
以规下转规上奖励为例,2021年,我省出台措施对2021年新投产纳统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企业,省级财政每家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各地财政给予一定配套奖励。这项政策对促进工业增长反响好,效果好,为此,行动方案鼓励有关部门继续支持企业入规升级,对2022年新投产纳统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省级财政继续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在落实财税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行动方案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按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费;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规定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现降费率优惠政策“免申即享”。
打开政策“储备库”“工具箱”,亮出政策家底,多措并举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是行动方案的特点。“促进工业发展需要政策的延续。行动方案在梳理我省促工业增长好政策后,将其固定下来,着眼中长期,以量化指标等形式保证延续性。”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出台了《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从减税降费、金融支持、投资外贸等方面提出了18条稳定工业增长政策举措,这是在2021年12月份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基础上的“升级版”和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加强针”。
据介绍,下一步,我省各级各部门将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更好地推动《行动方案》落实落细。同时,强化工业经济分析研判,聚焦工业发展的短板弱项,进一步研究储备全省、重点地区、分领域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精准有效促进工业稳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