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最低工资标准4月1日起上调:我市六区均按第一档执行 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

厦视新闻 2022-03-30 20:21:14

2022-03-30 20:21:14

从今年4月1日起,我省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开始执行。调整后,厦门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30元。

本次调整后,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仍保留四档,分别为2030元、1960元、1810元、166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分别为21元、20.5元、19元、17.5元。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平均值平均增幅为14.59%,年均增幅6.24%。我市六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均按第一档执行,为全省最高。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